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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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在被邀请递交正式申请前的2年,每一年都有不少于225万澳币的净资产

3年以上良好的管理生意或投资经验

在过去的5年内,至少有1年符合以下至少一条:

a) 夫妻/个人投资过至少150万澳币的金融产品

b) 参与管理一个合资格的企业,夫妻/个人拥有不少于10%的股份

至少150万澳币购买州政府债券至少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