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新法政策备忘录 中文翻译精华版:(EB-5区域中心)项目申请Project Applications
一个获得资格认定的区域中心,可以提交“商业企业投资批准申请”(I-956F)【注:即EB-5区域中心模式下的新项目申请】,以请求通过与某个新商业企业(NCE)相关的每个特定投资项目的批准。
一个获得资格认定的区域中心,可以提交“商业企业投资批准申请”(I-956F)【注:即EB-5区域中心模式下的新项目申请】,以请求通过与某个新商业企业(NCE)相关的每个特定投资项目的批准。
个人和组织,可以担任一个区域中心、任何新商业企业(NCE)、附属的创造就业实体(JCE)的直接或第三方“推广者”(包括担任移民中介);或者作为一个证券发行人,为与特定资本投资项目有关的移民投资者提供证券。 直接和第三方推广者,必须遵守国土安全部长规定的各种规章和标准,这些规章和标准,用于监管与 EB-5 项目相关证券发行有关的推广活动。 每家区域中心、NCE和附属JCE,必须保有与这些代表其进行市场运营的实体和个人推广者的书面协议,协议中必须概述在EB-5项目中适用于推广者的规章和标准。
个人和组织,可以担任一个区域中心、任何新商业企业(NCE)、附属的创造就业实体(JCE)的直接或第三方“推广者”(包括担任移民中介);或者作为一个证券发行人,为与特定资本投资项目有关的移民投资者提供证券。 直接和第三方推广者,必须遵守国土安全部长规定的各种规章和标准,这些规章和标准,用于监管与 EB-5 项目相关证券发行有关的推广活动。 每家区域中心、NCE和附属JCE,必须保有与这些代表其进行市场运营的实体和个人推广者的书面协议,协议中必须概述在EB-5项目中适用于推广者的规章和标准。
美国移民局(USCIS)颁布新规,放宽了绿卡持有人的入籍规定。并从2024年11月14日起立即实施这一新规定! 这项新政策旨在简化程序、减轻绿卡持有者的申请压力,并加速入籍进程,让更多符合条件的移民顺利成为美国公民。
EB-5政策备忘录不仅仅是审案手册,还是一个了解EB-5的指南,连备忘录正文中都时有提及This Guidance“本指南”)。这也是翻译备忘录的初衷---就是老肖希望能把这特别重要和基础的官方指南给各位朋友分享。本文的翻译来源,来自美国移民局USCIS官网政策备忘录PM的英文版。USCIS对备忘录的修改很频繁,不过大部分是很细微的增补。本次翻译,以USCIS 2024年10月30日发布的英文版本为准。备忘录大量涉及EB-5及其他移民法案和法规、过去的备忘录、判例等,关联性很强;其中的一些表达习惯,不是很符合我们常见的说法;脚注、引用也非常多,把内容变复杂;甚至连章节从大到小的习惯都和我们不一样。
本文是延续前面两篇文章《老肖话移民:EB-5改法之排期影响综合分析(上)》,《老肖话移民:EB-5改法之排期影响综合分析(中)》,对EB-5不熟悉的朋友,还请连贯起来阅读。
EB-5新法落地,排期公式中“签证配额”有哪些变化,对城市项目投资人有哪些影响?
美国投资移民EB-5改革新法对排期有什么影响?你知道该怎么算排期吗?听听老肖话移民怎么说。